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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2-28 17:20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2022-02-28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2-03-04
因工作需要,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行政部门管理人才(聘员),具体岗位参见《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2022年行政部门管理人才招聘岗位表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应聘条件及要求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品行和职业道德;
4.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;
5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6.符合本公告及《岗位表》规定的资格条件。
(二)有关要求
1.关于报考专业。
(1)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《岗位表》要求一致。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《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(附件3);
(2)考生的学历、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。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,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,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。
2.本次招聘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,均截止2022年2月25日。
(三)下列人员不得应聘
1.正处于党纪、政务(政纪)处分期(影响期),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2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3.近两年内,在广东省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;
4.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;
5.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、肄业生;
6.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;
7.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;
8.现役军人;
9.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报名及资格初审
(一)报名方式、时间和地点
方式:网上报名,报名者于2022年2月25日上午8:00至2022年3月4日24:00前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lgzxyy_rsk@lg.gov.cn,联系电话:0755-28360251。
(二)资格初审
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。由医院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提供的报名资料,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。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。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、准确,如与事实不符,取消其应聘资格。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:
1.《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公开招聘行政部门管理人才报名表》(附件2)
2.个人有效身份证(资格复审的时候须收复印件验原件);
3.学历、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;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,尚未取得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的,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《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》接受资格初审(资格复审的时候须收复印件验原件);
4.符合岗位要求的医师执业资格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(资格复审的时候须收复印件验原件);
5.工作经历证明(资格复审的时候须收原件);
6.证明报考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(资格复审的时候须收复印件验原件)。
三、考核
(一)考核由面试和专业考核组成
1.面试:面试由医院组织。经资格初审,符合条件的报考人进入面试,根据成绩高低排序。面试分数合格线为80分,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业务考核。
2.业务考核:对入围专业考核的人选,由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根据拟聘岗位条件,按照客观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对考生的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。
3.心理测试及管理素质测评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及管理素质测评。
4.面试、业务考核及心理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二)确定体检人选
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,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: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。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,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。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网(http://www.lg.gov.cn/)公布。
四、体检
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,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,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按时参加体检。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。
体检时间、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
五、考察
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,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察。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,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。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、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。经考察不合格的,聘用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。
六、公示
对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的考察合格、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,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(http://www.lg.gov.cn/)公示7个工作日。
七、聘用
拟聘人员经公示,没有投诉、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,从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医院批准,未向医院申报办理聘用手续的,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。
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;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八、试用期
医院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,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。
试用期满合格的,继续聘用;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,取消聘用。
九、其它事项
(一)招聘相关资格、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,均截至2022年2月25日。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,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(只是通过考试、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,视为不符合要求),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。
(二)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,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(三)本公告所指日期、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。
(四)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负责解释。咨询电话:0755-28360251。